有条件接受职业俱乐部异地迁移 允许球队冠名

2024-03-24 22:27:15

本文转自:三秦都市报

国足协出台新规

有条件接受职业俱乐部异地迁移 允许球队冠名

据新华社电 中国足协1月3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职业俱乐部政策调整的文件,提出有条件接受职业俱乐部的异地迁移,取消新升级俱乐部在升级一年内不得进行重要股权转让的限制,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

《中国足球协会男子职业足球俱乐部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试行)》在异地迁移、股权变更等方面的调整为:一是有条件接受异地迁移;二是取消新升级俱乐部在升级一年内不得进行重要股权转让的限制;三是适度放宽对转让方、受让方的资格审查要求,更好地适应俱乐部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在职业俱乐部球队冠名方面的调整为:俱乐部名称坚持非企业化(中性名),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文件还规定,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